关于举办2018年重庆市非遗传承人群培训班(川剧表演)的通知

日期:2018-10-23 16:06:31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委,有关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升非遗传承人群的实践水平和传承能力,推动传统工艺振兴,加快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安排,市文化委委托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举办的2018年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班(川剧表演)已得到文化和旅游部批准,将2018年11月开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班面向重庆市川剧表演类非遗项目普通传承人群招生,共计50人。报名者需符合以下至少一项标准:

(一)传统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所带的学徒; 

(二)有一定基础的传统艺术表演青年爱好者;

(三)重庆市各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戏曲表演相关专业的学生; 

二、培训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学习热情,有一定戏曲戏剧表演基础,较熟悉戏剧或戏曲表演程式。

(二)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教学安排,坚持全脱产学习。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45岁,身体条件能胜任培训活动。

三、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采取川剧专业基础、川剧专业技能、观摩实践、专题课程、结业汇报相结合的基本框架,边学边编排节目,最后在结业汇报中汇报演出,将理论学习与实践经验结合在一起。课程设计如下:  

(一)基础课程:党的十九大精神解读、让非遗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巴渝文化与地域符号解读、走进川剧、神秘的川剧绝技、川剧的韵与气——唱腔特点及发声技巧等;

(二)实训课程:川剧基本功、川剧程式(手眼身法步)、川剧唱腔、川剧人物造型、川剧剧目实操等;

(三)拓展课程:参观川剧艺术中心、观摩两个川剧剧目、参观湖广会馆等。

四、培训安排

报到时间:11月4日10:00—12:30,14:00—17:30。

报到地点:重庆今的酒店一楼大堂(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22号)

培训地点: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20号)

离校时间:2018年12月3日中午12:00以前

五、相关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委应将参加研修培训作为考核、评价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履行传习义务的重要依据,推荐2—3名传承人群学员参加研培,川剧表演行业及相关产业较发达的区县推荐学员时不受名额限制。

(二)各区县(自治县)统一汇总参训人员名单,并于201810月25日之前将报名汇总表、登记表(以“区县—报名表”命名)和彩色登记照电子版(以“区县—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1786179899@qq.com,经审查,符合参训条件的学员由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发放入学通知书,方可报到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为11月1日。

(三)本期培训项目培训费及食宿费用由文旅部和市文化委承担,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或回原单位报销。

(四)本期培训项目在校时间为期31天,请各位参训人员安排好时间,提前做好工作交接,做到全脱产培训。

(五)培训期间,将严格执行项目培训计划和培训班管理办法,达不到规定学时、考核不合格的学员将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六)按照培训班教学要求,请学员自备白色短袖练功服、黑色练功裤及练功鞋(白网鞋)一双。演出服饰及道具由学院统一提供。

六、联系方式

市文化委非遗处:蔡 亮,67701917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董珈颐,18323945307

                      王茗诸,13983897727

报名邮箱:1786179899@qq.com

 

附件:1.2018年重庆市非遗传承人群培训班(川剧表演)报名汇总表.docx

      2.2018年重庆市非遗传承人群培训班(川剧表演)报名登记表.docx

 

 

                            重庆市文化委员会

                            2018年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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