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渝工匠”杯重庆市第三届文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章程

日期:2019-11-16 10:39:4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培养和选拔我市文化领域高技能技艺型人才,促进人才队伍建设,暨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根据《关于重庆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7】19,市文化旅游委、市人力社保局联合举办重庆第三届文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研究院

组委会

  任:刘  旗 市文化旅游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主任:刘晓年 市文化旅游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辛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员:刘德奉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研究院院长

  静 市文化旅游委人事处处长

             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处处长

        兰云鹏 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蹇晓林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郑秋柱 市文化旅游委人事处副处长        

  源 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吴云和   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处副处长

吴小兰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院长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副院长

执行委员会

 席:吴小兰(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院长)

副主席:胡  莉(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副院长)

办公室: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米若川

办公室副主任:吴倩

二、竞赛项目、组别

(一)竞赛项目

1.木管乐器(长笛 单簧管 双簧管 大管 萨克斯)

2.铜管乐器(小号 圆号 长号 中音号 大号)

3.铜管木管重奏(限五人以内含五人)

(二)专业组别

1.成年组

2.学生组

三、参赛对象

(一)成年组(含铜管木管重奏竞赛项目):18岁以上(2001年7月1日以前出生)、无职业限制

(二)学生组:在渝学校就读并且具备重庆市学籍的学生

以上两组竞赛对象均由所在单位推荐报名,每个专业组别初赛报名人数不得少于10人(铜管木管重奏组不少于5对),否则该竞赛专业组别自动取消。

四、竞赛方式

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

初赛:采取报送视频材料的方式进行

决赛:理论测试加现场演奏,理论测试(笔试,占总成绩的10%,理论知识笔试由组委会统一组织命题),现场专业演奏(占总成绩的90%)。

五、赛事安排

(一)初赛

1.基层推荐。由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委、在渝高校、中职校及其他中学学校、专业文艺院团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根据竞赛条件,按专业技能水平,可按每专业组择优选拔选手参加初赛,并报送相关竞赛视频资料。

报送时间:2019年121下午18:00截止

地点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教务处

2.评审选拔。根据各单位报送的人员视频材料,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综合评分结果,由高至低得分前6名进入现场决赛。评审结果将适时在重庆市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时间:2019年123-4

地点: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二)决赛

现场决賽。通过现场理论测试(笔试,占总成绩的10%)和现场专业演奏(占总成绩的90%)的方式进行,现场专业演奏环节通过专家统一评分,并综合理论测试成绩,现场公布决赛结果。

时间:2019年12月10日

地点: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三)颁奖音乐会

时间:2019年12月11  19:00

地点: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暂定)

六、参赛曲目

成年组

(一)木管乐器

1.初赛:共1首曲目,曲目自选,不超过8分钟。

2.决赛:共2首曲目,与初赛曲目可重复;自选1首外国作品、1首中国作品;不超过15分钟,选手自行确定演奏顺序。

(二)铜管乐器

1.初赛:共1首曲目,曲目自选,不超过8分钟。

2.决赛:共2首曲目,与初赛曲目可重复;自选1首外国作品、1首中国作品;不超过15分钟,选手自行确定演奏顺序。

(三)铜管木管重奏

1.初赛:共1首曲目,曲目自选,不超过8分钟。

2.决赛:共2首曲目,与初赛曲目可重复;其中 1首须为中国作品;不超过15分钟,选手自行确定演奏顺序。

学生组

(一)木管乐器

1.初赛:共1首曲目,曲目自选,不超过8分钟。

2.决赛:共2首曲目,与初赛曲目重复;自选1首外国作品、1首中国作品;不超过15分钟,选手自行确定演奏顺序。

(二)铜管乐器

1.初赛:共1首曲目,曲目自选,不超过8分钟。

2.决赛:共2首曲目,与初赛曲目重复;自选1首外国作品、1首中国作品;不超过15分钟,选手自行确定演奏顺序。

(三)铜管木管重奏

1.初赛:共1首曲目,曲目自选,不超过8分钟。

2.决赛:共2首曲目,与初赛曲目重复;自选1首外国作品、其中 1首须为中国作品;不超过15分钟,选手自行确定演奏顺序。

七、竞赛评判

初赛每场竞赛设3名专业评委,决赛每场竞赛设5名专业评委。评委构成:包括各高等院校、行业学会、专业院团等符合条件的评委候选人,赛前按竞赛项目随机抽选各场竞赛评委名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竞赛组委会全程聘请专家组成竞赛考评组、监审组负责竞赛评判工作。重庆市公证处对决赛比赛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现场公证竞赛结果。

八、评奖办法

(一)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按竞赛项目组别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依据选手现场表现各组别奖项均可空缺名额。在决赛中,未获得等次奖的选手获优胜奖。

(二)奖品设置

获得一等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和“巴渝工匠”杯奖杯,对获得二三等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由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授予。

(三)结果运用

1.纳入全市文化类系列职称评定参考。

2.入选文化行业人才库,纳入艺术人才项目专项扶持计划。

九、注意事项

(一)大赛不收取报名费,食、宿、交通等费用由选送单位或选手自理;

(二)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三)选手参赛作品,如涉及版权事宜,请自行与版权所有者妥善解决,如有争议与组委会无关;

(四初赛、决赛选手可看谱演奏;

(五学生组可以报名参加成年组,成年组不能报名参加学生组;

(六初赛不限定伴奏方式;决赛成年组学生组只限钢琴伴奏或者选择无伴奏

(七若进入决赛的选手同时参加多组别,理论考试只记一次;重奏组笔试成绩按该组成员笔试成绩的平均成绩计算

(八)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竞赛规定,自觉服从组委会安排;

(九某组别选手在初赛时,该组别整体专业技能水平达不到要求,评委有权取消该组别决赛资格。

(十)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技能竞赛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衔接,通过开展技能竞赛,培养、选拔一批技能技艺型人才。

十、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个人向所在单位申请,通过组织推荐的形式,按要求录制参赛光碟(DVD格式的同期高清视频影音数据光盘,采取单机对位不切换录像方式,录像中不得显示报送单位及参赛人员姓名),填写《“巴渝工匠杯重庆市第三届文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版彩照3张,到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文化类社会组织、文化市场经营机构等单位报名。各选送单位于2019年120118:00前将参赛选手个人材料及视频资料报送至“巴渝工匠杯重庆市第三届文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办公室。

联系地点: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教务处5202室

联系人:吴思豆;联系电话:023-62335827;电子邮箱:229007944@qq.com;邮编:401320。

十一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巴渝工匠”杯重庆市第三届文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

“巴渝工匠”杯重庆市第三届文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巴渝工匠”杯重庆市第三届文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组委会

                       2019年11月 8


招生热线

023-62335657/62335667

023-62333136/62335791/62335559

邮编:400067

电话:(023)62335597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

2020 ©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 渝ICP备15000484号-1渝公网安备 50011302000993号

7*24小时全国免费热线:400-056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