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艺术作品有奖征集的通知

日期:2017-05-08 15:05:14

关于艺术作品有奖征集通知

 

根据《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友善文化”校园建设实施方案》精神,为了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以“友善”为核心的校园文化环境,提升校园文化艺术氛围汇聚青年创意思维促进学院师生艺术创作水平的提高现决定面向全院师生征集艺术作品。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全体师生

二、作品要求

1、创作主题:坚持思想性、艺术性与观赏性相结合,内容积极向上能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友善精神的尤佳表现题材、风格不限。

       2、作品类别
      (1)绘画艺术作品:素描、油画、水彩画、水粉画、其他,色彩不限。

      (2)书画艺术作品:中国画、书法、篆刻、其他。
      (3)工艺美术作品:蜀绣、漆器、烙画、纤维、木板雕刻、布艺、其他。
      (4)摄影艺术作品:风景、建筑、人物、静物、其他。

3、作品规格及要求

(1)绘画、书画、工艺美术艺术作品:均无尺寸要求。

(2)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副,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响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

    三、 作品提交内容与方式

        1、提交的内容包括:作品实体、报名登记表、报名汇总表、需附有关于作品图文并茂的简介(word文档打印)。

2、提交方式:各系部、处室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汇总提交实物和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发送一份电子报名登记表到党委宣传部(C栋203室党委宣传部    531907663@qq.com  梁老师023-66295135)。

    四、奖项设置
      1、一等奖    2名    1000元奖金

      2、二等奖    5名    600元奖金

      3、三等奖    8名    300元奖金

      4、优秀奖   若干    100元

    五、征集时间

      1、征集截止2017年5月20日,各系部、处室筛选后将符合还要求的优秀艺术作品统一上报)。

      2、2017年5月30日前公布获奖名单。

六、参赛须知

(1)作品投稿时请认真填写报名表,内容真实、准确,不得涂改。

(2)作品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坚持原创。产权作品交归学院所有,学院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展览、宣传、出版等权利凡参赛作品若涉及肖像权、名誉权版权等权益纠纷由作者自行负责,非原创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3)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师生艺术作品征集报名表

20170508031738967.docx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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