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艺〔2022〕145号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生校外兼职管理办法

日期:2022-07-05 14:25:57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学生校外兼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系: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生校外兼职管理办法》印发于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2275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学生校外兼职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管理秩序,保证在校学生参加校外兼职期间人身财产安全,同时提高学生的维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学生校外兼职是指非学校、非各二级学院统一组织的,属于学生自行参加的各种校外兼职行为。

二、学生校外兼职职业必须合法,不得从事有损于大学生形象和声誉的工作,严禁从事违法犯罪兼职活动。

三、学生校外兼职必须经家长知晓同意,并填报《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生校外兼职申请表》(附件1),不得隐瞒不报。学生在校外兼职期间安全责任自负。

四、各二级学院要对本学院学生参加校外兼职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建立“学校—二级学院—班级”三位一体的动态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备案制度,对外出参加校外兼职活动的学生进行详细登记,及时掌握学生外出兼职的情况,建立健全校外兼职学生动态管理档案(附件2),加大管理力度,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各二级学院学生校外兼职管理档案每月初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

五、凡在校外兼职的学生,一律按照在校学生日常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要求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因外出从事兼职活动旷课、晚归和夜不归宿等违规违纪现象,校外兼职学生每晚1030前必须返回校内宿舍。校外兼职学生应经常主动向其辅导员汇报校外兼职情况,遇到紧急情况或安全问题,及时与辅导员联系,同时要加强自身的安全保护意识,对违反本规定而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责任后果自负。

六、各班级辅导员要不定期对在校生的校外兼职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学生因兼职而出现旷课、晚归、夜不归宿和擅离学校等违规违纪现象,应及时向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报告,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通报学生的违规、违纪现象,并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同时做好各个教育管理环节及与家长联系的书面记录。

七、各班级要利用主题班会、座谈会等形式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意识等方面的教育,重点提醒学生注意校外兼职过程中防范以下安全隐患:

1.交通安全隐患。提醒参加校外兼职的学生,应注意选择正规合法交通工具。

2.不良中介诈骗的安全防范。随着大学生校外兼职人数的不断增加,社会上也随之出现了一些只以收取中介费用为目的非法中介,应教育学生加强辨识,谨防上当。

3.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在大学生校外兼职过程中,侵权现象时有发生,如用人单位不履行协议而让学生从事没有安全保障的工作。

4.谨防进入违法分子圈套。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涉世不深、看问题过于简单的弱点,以各种优厚条件为诱饵骗取学生信任,从而以学生作为其违法活动的工具,如一些犯罪分子以帮学生找家教或兼职为名,对学生实施抢劫或其他犯罪及诱导学生加入非法传销组织等。

5.其他方面的隐患。如虚假网络信息,以及娱乐场所等高薪招聘等。

八、学生从事校外兼职活动事关学生的安全及学生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引导,规范管理,确保校外兼职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学生在校外兼职期间如有违纪行为,参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在查清相关事实的基础上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九、本办法由学生安全保卫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1.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生校外兼职申请表

2.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生校外兼职信息档案

 

 

                


附件1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生校外兼职申请表

学生姓名


年级专业


学号


辅导员


校外兼职单位名称


兼职地址


兼职单位联系人


兼职单位联系电话


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家长是否知晓同意


学生安全承诺

本人承诺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的条件下,自愿申请到校外参加兼职,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已征求家长意见,并且征得家长同意。校外兼职期间本人出现任何情况与学校无关。

二、外出兼职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准时返校,来往途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加违法违纪活动,不从事有损于大学生形象和声誉的工作,否则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四、外出兼职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或产生不良后果。

本承诺书我已认真阅读,同意并遵守上述规定。

学生签名:

日期:

辅导员意见

 

                         

 

             签字:

                                   

二级学院意见

 

 

                           

          签字(盖章):

     


附件2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生校外兼职档案

序号

年级

专业

姓名

校外兼职单位名称

兼职地址

兼职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家长是否知晓同意

辅导员














































































 


招生热线

023-62335657/62335667

023-62333136/62335791/62335559

邮编:400067

电话:(023)62335597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

2020 ©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 渝ICP备15000484号-1渝公网安备 50011302000993号

7*24小时全国免费热线:400-056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