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在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学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秉承“管理、服务、督导、协调”的理念,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全面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为工作重点,对全院日常教学管理、实践教学、 专业及课程建设、教学质量保障进行管理和调控,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定为工作的根本目标。
教务处下设教学运行科、实践教学科(校企合作办公室)、教学质量督导科等三个科室,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实践教学科工作职责
(一)实践教学
1. 负责制定学院实习方案,督促各系部按照学院要求落实实习全过程管理,顺利完成实习任务。
2. 负责制定、修订学院实习管理制度,制度学院实习建设规划方案。
3. 负责检查系部实训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负责督促、检查实习践教学情况。
4. 负责回收备份系部所提交的实习资料。
5. 负责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实习方案、总结和各项材料。
6. 辅助系部实习项目申报。
7. 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校企合作
1. 负责制定学校校企合作各项管理制度。
2. 负责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起草、制定校企合作规划。
3. 拓宽与校企合作的渠道和范围,按照互利双赢的原则,建立校企合作机制,洽谈合作方案。
4. 负责校企教学质量的考核、校企合作经费使用与管理。
5. 负责协助系部、企业落实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和项目申报工作。
6. 负责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姜彩霞、吴思豆
联系电话:6233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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