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在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学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秉承“管理、服务、督导、协调”的理念,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全面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为工作重点,对全院日常教学管理、实践教学、 专业及课程建设、教学质量保障进行管理和调控,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定为工作的根本目标。
教务处下设教学运行科、实践教学科(校企合作办公室)、教学质量督导科等三个科室,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教学质量督导科工作职责:
(一)建设管理
1. 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有关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教学行政文件;
2. 负责制订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 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指导意见,经审批后,并负责组织实施;
5. 组织新专业申报与审批、合格评估实施工作;
6. 负责课程建设与管理,组织制(修)订、编印课程教学大纲、核心课程标准,组织课程教学活动实施;
7. 协助科研处组织全院的教学改革和研究立项、教学成果评选与奖励项目建设工作;
8. 统筹组织实施信息化课程教学建设与管理,包括教学资源库、精品课程库等;
9. 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课程教学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
10. 组织实施专项工作的申报、审批、检查工作;
(二)教学监控与督导
1. 对全院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主要环节进行巡视检查、监督指导、调查研究、质量评估,发现并研究学校教学改革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议与咨询。
2. 深入教学第一线开展教学检查,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实施督导工作。
3. 配合评估办,组织实施人才培养评估工作;
4. 承担内部质量诊改与改进保障体系工作。
5. 配合完成年度质量报告。
联系人:朱晓华
联系电话:62335827
招生热线
023-62335657/62335667
023-62333136/62335791/62335559
邮编:400067
电话:(023)62335597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
2020 ©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 渝ICP备15000484号-1渝公网安备 50011302000993号
7*24小时全国免费热线:400-056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