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重庆艺术学校。为使你顺利完成我校的各项考试要求,请仔细阅读本说明。若仍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一、考场分布
舞蹈—— 1101
音乐 —— 1103
表演、音乐剧、播音与节目主持、美术设计与制作、学前教育—— 1102
二、考试顺序
A、专业初试
专业初试时间从26日上午9:00开始。已在招生办公室办理了报名手续的考生,直接到所指定的专业考场候考,将本人准考证交给考场工作人员,并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初试结束后,考生须到工作人员处取回自己的准考证,并于中午11:00在报名处看榜。
B、专业复试
复试时间为考试当天中午13:00开始。
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须交纳专业复试考试费50元/科。
参加舞蹈专业复试的学生,须提前将节目表演伴奏带倒好,并记清A、B面。
参加音乐专业复试的学生,同时须参加试唱练耳考试。
C、文化考试
复试的考生,复试结束后,请到文化考场(1309、1310教室)进行文化考试。
D、体检
复试的考生,文化考试后,回家等候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考生须到区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所有学生必须作五官科、内、外科、血、尿常规、肝功、乙肝表面抗原、胸部放射检查,舞蹈专业学生须增加心电图检查,声乐专业学生须增加声带检查(体检表随录取通知书寄出)。
学生需在考试后一个月内将体检表(含全部化验单)寄回或送回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见学校招生简章。
三、其它注意事项
为保证考试工作正常进行,考生及家长应遵守考试纪律,配合学校完成对考生的各项考查。不得在校园内高声喧哗、争吵。若有合理的建议,请向考场指挥或考场主任提出。
为了让考生尽快了解和熟悉考场,我校有部分佩戴蓝色的工作人员标识的学生参与考试服务工作。
学校地址:重庆江北区洋河中路42号
咨询电话:02368825273 88162066 60715331 13310219880
重庆艺术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1年2月25日